安徽法院网讯 3月17日,泾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春风”集中执行行动。3月17日8时,执行局全体干警集结完毕,奔赴云岭、琴溪等乡镇开展突击执行。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执行局对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摸底排查、因案施策,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经过一整天的奋战,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人并当场达成和解,另有3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执结案件9起,执行到位标的15.67万元。
家住云岭中村村的被执行人余某曾于2012年向泾县农商行借款27000元,后被银行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又因未按照协议履行被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干警们拘传至农商行中村支行后,经过承办法官做工作,余某承诺以分期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偿还3000元直至本息全部付清,并当场缴纳了执行费。
在另一起涉金融案件中,当法院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卫某的住处时,透过院墙看到其家中房门开启并有人影闪过,但多次呼唤无人应答。经过沟通,执行干警找到了躲藏在家中的卫某并将其成功拘传。来到法院后,卫某仍以种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法官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然而在做完核酸检测和体检之后,卫某态度又发生了转变,主动请求和解,最终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达成了分期还款协定。
接下来,泾县法院将持续紧盯“3+1”核心指标和其他重点指标,以集中执行常态化为抓手,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