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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售口罩假信息诈骗 天长一男子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1-03-23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一男子无口罩货源,却在微信群里发布出售的虚假信息,诈骗钱款2.2万元,最终领刑受罚。近日,天长法院对该起诈骗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审理查明,2020年3月,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詹某明知自己无口罩货源,却在微信群发送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陆某看到该信息后,与詹某联系购买口罩1万只。詹某向其发送口罩图片,骗取对方信任,骗得陆某微信付款2.2万元。所骗款项,大部分被詹某用于网络赌博。由于詹某无法交货,被陆某扭送至公安机关。之后,被告人詹某退还陆某全部货款,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詹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83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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