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全力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3月18日,孝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彭照明在市人大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上,详细了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后,就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1月底,孝感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8家市直单位、2所医疗机构和5所学校反馈了巡察情况,自此拉开六届孝感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序幕。
拟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方案,列席(参加)党委(党组)会议并全面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成立专班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研判分析、督促驻在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等派驻(出)机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监督“探头”深深嵌入巡察整改工作中。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近年来,该市围绕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探索“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路径,有效发挥派驻(出)机构的派驻监督优势,全程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为切实推进“两项监督”深入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去年,该市先后出台了《孝感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移交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孝感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试行)》,建立和完善巡察整改监督机制,明确要求派驻(出)机构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派员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加强指导督导。同时与市委巡察机构巡察整改回访督查相互对照补充,共同向被巡察党组织传导责任压力,推动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派驻(出)机构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可以看作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督办协同新机制,更好发挥派驻(出)机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孝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