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强化制度建设、阵地建设、治安建设、示范创建,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为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努力实现“两完善三提高全覆盖”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全市已经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9513名、法治带头人1386名,带领群众投身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氛围。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普法微博微信、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法律知识。线下,9个县(市)区司法局、135个乡镇(街道)、1513个村(居)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式”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培育法治理念。
三是强化治安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模式。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用法治力量为平安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四是强化示范建设,引领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等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并明确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命名程序和动态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法治县(市、区)5个,省级法治县(市、区)9个;国家、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1个;2019年,新站高新区香江社居委的创新经验荣获首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