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省红十字会就修订《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赴基层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泸州市、内江市、隆昌县,实地调研了当地红十字救援队、红十字文化阵地、基层红十字组织、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缅怀场所,听取市县红十字会、相关部门、红十字志愿者代表在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支持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省红十字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调研组召开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冉茂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章,四川省行政立法咨询专家何长升出席调研座谈。
会上,冉茂琴介绍了四川省红十字会历史沿革、组织结构和主责主业等基本情况。她表示,制定出台体现四川特色的《条例》,有助力推动红十字事业改革,有助于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助于推进四川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李建章在发言中指出,要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困扰红十字事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突出四川特色,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成果和“四川经验”法制化;要突出可操作性,对红十字事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尽量给出明确规范和规定。
司法厅立法一处有关负责同志,省红十字会有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