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我省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万荣县汾河入黄口所在地成立,运城中院和万荣法院领导为法庭挂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运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文华和万荣县委书记杜中伟共同见证。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在万荣环境资源法庭调研(李岗摄)
孙洪山指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贯彻省委“两山七河五湖一流域”综合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发挥司法职能保护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基层诉源治理、服务美丽山西建设的积极探索。
孙洪山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推进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环境资源法庭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主题,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化建设,运用司法力量大力保护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和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法治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保障水平。
汾河在万荣县汇入黄河(魏永平摄)
据了解,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流经运城市新绛、稷山、河津、万荣4个县(市),共145.2公里,黄河和汾河在进入万荣境内后并行20多公里,在庙前村会合。可以说,庙前村国考断面是汾河水质的晴雨表,事关汾河两岸人民的生态福祉。如今,这个长期属于劣Ⅴ类的断面,已经稳定地达到了地表Ⅴ类水质,正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这其中,人民法院以及基层法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运城中院党组书记 院长赵斌(右) 万荣法院党组书记樊杰亭(左)为法庭挂牌(李岗摄)
万荣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位于汾黄交汇口东岸,是山西省首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基层专门化法庭,有员额法官2人、书记员3人,其中党员干警2人。主要受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参与多元化解纠纷,将为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万荣法院党组书记樊杰亭介绍,万荣县有荣河、光华、裴庄三个沿黄乡镇,涉河发案集中,在这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既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涉及环境资源的矛盾纠纷,也有利于近距离开展环保法治教育宣传,让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