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挤满了前来查询案件的当事人
当执行法官龙琦接待申请人李某某时
发现申请案件的标的额为2600元
但因被执行人居所不固定
多次查找未果
致使该案一直没有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龙琦决定
再次对被执行人地址进行核查
3月4日晚上
在龙琦的多方查找下
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付某某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
被执行人付某某承诺第二天履行还款义务
3月5日
当申请人李某某拿到2600元本金
和执行费250元时
激动的热泪滚滚而下……
“一心为公 秉公执法”一面锦旗
代表了李某某为执行人员辛勤付出的肯定
和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