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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退保,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购买了人身保险可以随时退保吗?

  退保之后会有什么损失呢?

  看看法官是怎么说的~

  

  2019年,刘某在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三份保险

  受益人均为其直系亲属

  订立保险合同后

  刘某按期缴纳了保险费11万余元

  没多久,刘某因身体原因退休

  他不想再继续缴纳保费,便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

  同时要求对方返还保费

  遭到拒绝后,刘某将甲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

  判决刘某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但驳回了刘某索要保费的请求

  保险公司仅偿还保单的现金价值3万余元

  那么,什么是保险的现金价值呢?

  保险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持有的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是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和扣除保障成本、营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之后的累积值,也可以解释为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所以也叫做退保价值或者解约退还金。

  一般投保人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时,每份保险合同内都附有现金价值表,一定要仔细查阅哦。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上述两条规定虽然赋予了投保人依法享有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但同时亦规定了该权利的行使,事实上是以保险费的减少为代价的。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合同解除之日起消灭,投保人当然享有要求保险人返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的权利,但并不能拿回已缴纳的全部保险费,而是只能拿回扣除相应手续费后的剩余部分。

  中途退保,会给投保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清楚后再投保。

  保险公司提示:

  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发现不适合自己,可以在犹豫期内退保。

  犹豫期也称冷静期,对于那些设立了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险种不同,犹豫期也不同,一定要详细阅读保单。

  犹豫期退保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收到保单,签署保单回执时要注明日期,犹豫期是以回执签署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2.遇到犹豫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3.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口头申请无效。

  超过犹豫期退保,只能按保单现金价值退还保费,消费者会有退保损失。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906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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