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活动中,“枫桥经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强调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其基本做法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记者采访获悉,汕头市二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调解方式合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去年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318件,调解成功2316件,调解成功率99.9%。
小司法所一年调解15宗纠纷
今年1月刚退休的大华司法所原所长,自2001年开始就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仅2020年她和同事就调解了15宗辖区内的纠纷,居民的摩托车在寄车场丢失了,楼上邻居滴水影响楼下住户生活了……“居民们遇到类似由生活中小事而引起的纠纷时,一般都会先想到去找居委会或派出所,处理的过程中若涉及法律问题,司法所就会介入。”原所长告诉记者。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认为要做好基层司法所的工作,首先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其次要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晓得遇到矛盾纠纷时,应学会通过调解的方式合理合法地解决。”原所长说了一个至今让她印象深刻的例子:
去年,辖区内一商铺雇请的装修工人在劳动中意外摔倒,送医后身亡。事后,其家属在店铺门口哭闹,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早上一直调解到晚间都没办法解决问题。他反复向死者家人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条款,指出医院提供的检验报告表明死者原有高血压是引发意外的一个诱因,其家人要求赔偿尺度应合理;同时,也提醒商铺装修时雇请的工人没有相关资质,所以也应负起一定的责任。面对证据和法律条文,双方各退了一步,终于在去年国庆前一天达成调解协议。
圆满调处人身意外损害纠纷
今年元旦前夕,专程从江西远道而来的江先生向礐石街道调解委员会送上锦旗,对成功调处其亲属意外触电身亡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致以感谢。
原来,2020年12月初,该街道珠浦社区居民朱某因旧房翻新,向供应商黄某购买钢筋,黄某随后将钢筋安装工作交给务工人员江某负责。12月8日上午,江某在朱某旧房址上安装钢筋柱子时,不幸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珠浦派出所接报后立即着手调查,珠浦居委会第一时间派出珠浦调委会介入调解。由于涉案三方责任尚未明确,珠浦调委会一时难以拟定赔偿方案,于是要求礐石司法所介入调解,礐石司法所迅速整合辖区内社区法律顾问为三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礐石街道调解委员会通过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邀请区诉前调解中心法律专业人员对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指导、把关,共同与三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并针对各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依法做出解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出赔偿金额,最终使三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屋主负主要责任,供应商负次要责任,当场给付死者家属赔偿金,使这起因触电死亡的人身意外损害赔偿纠纷仅用短短几天的时间就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获悉,近年来礐石街道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45宗,涉案金额累计高达318.1万元,主要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方面。
“聚村联片联防”筑牢防线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转轨步伐的加快,民间纠纷也时有发生。澄海区司法局溪南司法所创立的“聚村联片联防”工作机制,在疫情期间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该所于去年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是汕头市屈指可数获此殊荣的司法所之一。
“去年以来,我们针对公路片区六村之间交错接壤、跨区域矛盾多、调处难等特点,逐步建立起一套‘聚村联片联防’工作办法。整合优化各村调解资源,设置专门办公场所,各村调委会主任联合办公。一旦发生涉及多村的矛盾纠纷,共同响应、联手处置。”该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去年5月,西社村村民林某忭与北社村村民林某细驾车发生碰撞导致林某细受伤,当事人林某忭随后向西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两村人民调解员在告知林某细有关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及林某忭的调解申请后,林某细同意接受调解。随后,调解小组邀请当事双方完成调解协议书签名,并当场支付剩余补助款。
据介绍,仅去年1至9月澄海区司法局司法所(溪南镇调委会)就调解案件126宗、调解成功126宗,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共约150万元。
打造别具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我市市、区二级司法行政部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健全。”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说,他们通过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法律意识等办法,促进市民群众通过调解方式合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据悉,2020年1至12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318件,调解成功2316件,调解成功率99.9%。市、区司法部门因地制宜打造别具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并将各个创建版本向全市推广,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汕头版,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