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两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全省“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的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高点站位,精心谋划,从九方面工作入手,细化32项具体举措,努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好线上平台和线下载体作用,开展政治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抓好系统内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和管理,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心走实。
二是提升依法治省水平。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贯彻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细化完善法治调研、督察、考核等制度措施,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不断强化行政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进程。认真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发挥好立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编制好省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责任制,不断提升行政立法质效。
四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
五是助力平安青海建设。坚守安全底线,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本土化,加强司法所建设,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强化律师管理,有序推进仲裁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六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探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健全和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各项规章制度,高起点开启“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七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有序推进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全面推行在线服务、智能服务和法律淘宝,优化青海法网藏语服务功能建设,加快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努力实现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法律咨询、风险评估、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兜底作用,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创新发展。
八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司法鉴定、公证体制机制和律师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确保改革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九是提升“四化”能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清单化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建好用好线上、线下培训平台,统筹抓好业务骨干培训工程,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全力展现司法行政“三支队伍”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