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云南昆明中院执行局发来的感谢信。感谢信中称赞:“灾难面前,有人惊慌失措,有人挺身而出”。
2月4日上午,海淀法院执行局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收到昆明中院委托续冻股权事项,续冻将于2月8日到期。
收到委托后,海淀法院执行局查控组干警李海波立即与海淀区工商分局联系确认,于当天下午便赶到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送达续封手续,15时,涉案股权顺利续冻。
除了协助执行,李海波还做了许多。
2月6日,李海波再次冒雪出发,先将查询、查封、解封海淀房屋的手续(含外地法院委托手续)10余件向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集中送达,后又赶到宁波银行等银行续冻即将到期的银行账户。
2月7日,李海波来到北京出入境边检总站,送达到期续控手续。今天,他再次出发,先后奔赴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中国银行苏州桥支行等集中办理银行账户续冻及解冻手续。
“工作压力很大,基本上都是比较紧急的情况,特殊时期工作量比平时大了很多。既要做好自身防护,又要和相关部门提前协调,还要注意大雪中的交通安全。”虽然疫情期间工作难度增大,但李海波仍和同事们坚守岗位,守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他说,“抗击疫情特殊时期,有你有我共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