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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示范诉讼”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巡回审判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接地气的一种审判方式,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日前,蓟州法院马伸桥法庭法官前往孙各庄满族乡北太平庄村就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进行巡回审判。

  1984年,刘某民的父亲承包了北太平庄村一处果园,后其父亲因年岁较大,将所承包的果园分给刘某民及其兄弟二人。村委会在80年代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时约定:如果村民发现果树死亡应及时进行补栽,合同到期后由村委会对补栽树木进行补偿。刘家的承包合同于2014年到期,但因果树补偿问题与村委会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二人均未与村委会续签合同,但一直按照原标准向村委会交纳承包费。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及承包费清缴整治工作开始后,为推动合同清整工作顺利开展,村委会将刘某民诉至法院,希望以这一典型情况的处理作为解决其他同类承包合同纠纷的依据。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案件成因,并找到刘某民做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考虑到该案系农村问题合同清整工作的典型案件,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法官严格按照审判流程把握庭审节奏,耐心聆听双方心声,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纠纷展开激烈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案件展开分析。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之下,刘某民与村委会当场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同时,也使前来旁听的群众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82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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