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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长春市双阳区法院服务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一个南方人,来到东北做生意不容易,真心感谢李法官帮助我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没有让我无家可归,真心让我感受到了温暖”,伞某向执行法官由衷地表示感谢,深情激动地紧握住法官的手,迟迟不肯松开。

  在申请执行人裴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法院依据生效判决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房屋。在实地勘察房屋过程中发现,案外人李某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这套房屋租给了伞某用作门店经营场所。

  伞某向执行法官说明情况,他乡异地、遇此情况、难以为继。执行法官听取伞某的情况后,出于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努力多方调解。经最终协商,伞某每半年缴纳租金,继续使用房屋。伞某满怀感激,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承诺。

  后伞某打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因经营变动不再续租被执行人刘某的房屋,并将房屋腾空准备交付法院。临行前伞某向执行法官深情话别:“以后无论我走到哪里,永远都会记得这份温情,永远不会忘记法院对我的这份情谊。”

  为表达对双阳法院执行局以及办案法官的感恩之情,伞某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为人民服务,情系民生”,是锦旗上的九个字,是伞某的感激之情,更是法院与民众的鱼水之情。双阳法院在加大惩处失信被执行人力度的同时,保障执行的温度,将善意执行的理念贯穿执行全过程。下一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持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908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