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司法拍卖,竞买人只能通过一次性付清全款的方式购买司法拍卖物品,令许多有购买意向却资金困难的竞买人望而却步,导致涉案财产处置难、变现亦难,成为制约执行工作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难题,宁明县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于2019年11月与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司法拍卖贷款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推出司法拍卖贷款业务,即“法拍贷”,开启“法拍贷”新模式。
根据宁明法院与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协议,在司法拍卖贷款过程中,竞买人向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通过银行贷前审核后,竞买人在拍卖平台缴纳保证金参与拍品竞买,竞买成功后由银行贷款给竞买人支付尾款,竞买人只需按月向银行偿还贷款。
今年3月,宁明县的陈女士在网络拍卖平台,参与竞买一栋四层楼房,当她为巨额房款一筹莫展,难以下决心竞买楼房时,“法拍贷”为她解决了融资的燃眉之急。陈女士向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将获得的84万元贷款用于支付其成功竞买到的楼房。
该起案例是崇左市法院首次推出“法拍贷”业务后,竞买人向银行贷款成功竞买的第一个例子。该笔房产陈女士拍卖的房子起拍价为1,020,000元,成交价为1,400,000元,溢价率为37.25%。
“法拍贷”融资业务为司法拍卖竞买人提供竞买融资服务,既有效解决竞买人一次性付款的资金难题,又提高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和变现率,是宁明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又一“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