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正值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关键时刻不给国家添麻烦,我申请撤回对欧某的离婚诉讼。同时欧某也向我保证不喝酒不打牌了,如果疫情过后欧某还是不改掉这些毛病,我会再考虑通过诉讼离婚。望批准。同时也谢谢法官,让你们操心了,我很感激,谢谢你们了。”
记者2月6日从省高院获悉,近日,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杨某通过微信,将撤诉申请发送给该案的承办法官——荣县法院双古法庭法官杨君。该案系荣县法院第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和微信化解的案件。
无法邮寄撤诉申请 电话录音迅速确认
原告杨某系云南昭通人,与被告欧某结婚近二十年,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同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通过电话、微信进行了诉前调解,以“拉家常聊天”等形式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做调解工作,并向其宣传疫情防控时期的诉讼规定,最终原告提出申请撤诉。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邮寄撤诉申请,承办法官就以公证电话录音的方式确认了原告微信发送的撤诉申请。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线上方式保障诉权 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自1月26日取消春节休假以来,荣县法院通过电话接待当事人咨询40余次,微信远程指导当事人采取“四川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方式提交立案4件,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安全便捷化解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