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县级审判员胡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政简历
胡政,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四川广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2月至1986年6月,在广安县人民法院工作;
1986年6月至1992年6月,任广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2年6月至1994年6月,任广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员;
1994年6月至1998年6月,任广安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8年6月至2000年3月,任广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0年3月至2002年9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2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
2002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副处长、审判员;
2004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处长、审判员;
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2010年8月至2013年5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县级审判员;
2016年3月,退休。
编辑人员:苏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