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并以省人民政府法规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民阅读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2014年至2021年,“全民阅读”连续8年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上升为国家文化战略,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愈加重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作用日益凸显。制定《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重要指示精神,打造山西特色文化品牌,引领山西文化事业发展,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
省司法厅负责《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立法审查,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调研、邀请法学和行业专家召开立法论证、组织相关省直部门召开立法协调等立法程序,针对我省全民阅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经过多次研究修改,最终形成《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我省全民阅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来源:厅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