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范某、韩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合并审理了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范某、韩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承包津南区某村农用地一块。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范某从被告人韩某处租赁该地块,并联系他人向该地块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从中收取钱款获利,造成上述农用地毁坏。经勘测,被告人范某等人倾倒垃圾占地10568平方米,其中规划为基本农田的面积为8173平方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韩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并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二被告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范某、韩某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津南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名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开庭当日,津南法院由审判员李承勋、张诚及人民陪审员陈淑梅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分别以国家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被告人范某、韩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出示有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据,并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范某、韩某及其辩护人分别就本案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表辩护意见,合议庭听取了两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