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3月24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佩芬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冯云昌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四民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贾春生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翠萍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杨瑞青、滕青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宋浩峰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翠萍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郝利亚、申延艳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焦跃峰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罗忻昕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志斌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张玉根的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职务;
徐治国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瑜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高保民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康翻身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瑞青、李翠萍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志斌、罗忻昕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邢如灏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浩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梁宝成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郝利亚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焦跃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冯云昌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申延艳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峥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四民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张翠萍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栋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滕青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孙云英、赵耀功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