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某某身为共产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查处,乡纪委对其立案审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金寨县铁冲乡纪委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对李桥村党员柯某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
为持续巩固红色土地纪检行工作成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效应,金寨县坚持实行“一案一公开”,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村干部在向党的基层组织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每一份“处分”的震慑力,以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明法纪、促整改。
“违纪违法案例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教科书,也是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的清醒剂。坚持‘一案一公开’,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助推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整改一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近年来,金寨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基础上,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的警示作用,以处分决定的有力有效做足做强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惩治震慑、惩治挽救、教育警醒相结合,推动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转变。2020年以来,乡镇落实违纪违法干部“一案一公开” 共50件54人。(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