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医调委与和平区法院举办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框架协议签订暨联合调解工作站揭牌仪式。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洪,和平区法院院长张景良出席并为工作站揭牌。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医调委、和平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联合调解工作站成立后,双方将积极整合调解诉讼资源,加强社会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配合,将调解贯穿于解决医疗纠纷全过程。在纠纷化解过程中,遵循调解优先、自愿合法原则,切实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程序选择权,有机统一多元解纷与登记立案关系,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典型医疗纠纷的分析研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在情理法统一中化解医疗矛盾纠纷,全力推动医疗纠纷在源头化解,共同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
多年来,市医调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后与和平区法院共同达成《关于加强医疗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建立司法确认工作站,累计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申请司法确认1735件,取得了显著效果,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