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纪委监委、省司法厅、省医保局联合调研组一行赴太原,就《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太原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区医保中心、医药行业协会、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代表参加座谈。
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办法(草案)》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起草过程。调研组结合《办法(草案)》,与大家深入交流,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就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部门职责、基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处理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制度条款展开讨论,并就实践中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省纪委监委政研室副主任李海军指出,《办法(草案)》作为省委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重要内容之一,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大要求,要落实好省委书记楼阳生提出的不能腐制度建设要“真管用、可操作、能落实”的要求,大家要凝聚共识,讲求质量,要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突出针对性、系统性、前瞻性,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来源:厅立法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