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依法行政 > 嘉峪关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 ​

嘉峪关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21-03-27 来源: 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通讯员 苟小玲)3月25日上午,甘肃省嘉峪关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嘉峪关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就《通知》和《意见》出台的目的及必要性和防止乱发文件、文件制发程序、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加强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嘉峪关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1.jpg

  

  会议认为,《通知》和《意见》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程序、审核职责、监督管理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件,也是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依据的重要措施。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各项要求,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单位应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审核责任,在确保文件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嘉峪关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4252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