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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吉林省户籍居民持身份证即可全省通办私家车登记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为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自今年4月1日起,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即可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具体登记流程如下:

  机动车注册业务登记流程——

  1.需要提交的资料: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非吉林省户籍的应提交居住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中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至机动车查验岗提交机动车进行查验;

  3.至机动车登记审核岗办理注册登记;

  4.进行机动车选号,确定号码并缴纳费用;

  5.档案管理岗归档后,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号牌。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zwgk/zcjd/202103/t20210329_7980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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