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陕西地电集团党委召开专班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崔利民参加会议并对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专班成员对《集团公司2021年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要求,落实了责任分工,充分肯定了工作专班和各部门2020年的工作,会议强调:
必须把全面从严、严抓严管作为基本站位。要对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深化以案促改作为推动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135战略”落实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七个进一步”的要求。
必须把久久为功、常态推进作为基本思路。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着眼于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的长期性工作。要认真学习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和公司党委有关要求,以学促思、以思促改、以改促行,把以案促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常抓不懈,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
必须把强化整改、解决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围绕“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等,着力在排查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上下功夫。
必须把健全制度、落实制度作为关键所在。既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围绕“三个体系建设”补齐制度短板,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同时要狠抓制度落实,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推进。
必须把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作为以案促改的根本目的。要在“结合”上做文章,把以案促改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谋划,一体落实;要在“实效”上下功夫,把凝心聚力、改进作风、担当作为、推进发展作为检验以案促改的标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必须把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落实“2+1+N”工作模式,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领导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督查;工作专班要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推动;集团各部门要继续发挥团结协作的好作风,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同心协力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以案促改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陕西地电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