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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法治为民办实事 | 解读《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铁路作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大动脉。铁路安全特别是高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关系党和国家声誉。目前,我省铁路营业里程、客货运数量均居全国前列,省内“两纵两横一环双核”高铁网络基本形成,但是,随着铁路运营里程不断增加,尤其是高速铁路的投入运营,因外部环境造成的铁路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铁路运营安全。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全省铁路沿线仅仅因轻体飘浮物刮落至铁路接触网影响铁路运输的事故就有457起、影响列车1025列。《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规范铁路安全的法规,对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8章66条,主要制度创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聚焦政企职责,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明确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铁路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铁路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将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护路联防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和安全管控长效机制。规定铁路沿线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路地“双段长”工作机制。

  二是聚焦建设安全,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规定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与铁路交叉的,应当采取立体交叉方式,并优先选择下穿铁路方案。明确了穿越或者并行铁路线路的水利、电力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求。

  三是聚焦线路安全,划定安全保护区。明确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规定了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排污、倾倒垃圾、放养牲畜等危害铁路安全的活动,规定了在保护区邻近区域采用轻质材料搭建板房、塑料棚和铺设防晒网等活动的产权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四是聚焦运营安全,规范危险行为。对铁路沿线附近无人机升放作出规范,明确了强占其他旅客作为、铺位,殴打、谩骂、侮辱旅客、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影响铁路安全运营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是聚焦应急保障体系,设定相关职责。要求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铁路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做好列车、车站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措施和处置预案。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3/10570363-cd06-452a-a3bd-c355723b7d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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