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湖南省司法厅决定从4月初到10月底开展“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专项行动将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
专项活动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阶段特征和变化规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风险,个别风险变成综合风险,局部风险变成系统风险,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坚持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聚焦涉疫、涉农、涉企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聚集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评估和预警。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按照其性质、规模、类型、化解难易程度等,精心梳理,认真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及时处置分流,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主动对接辖区公安机关、信访部门或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疏导化解。
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对婚姻、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多发的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各类涉企、涉农、涉医等重点矛盾纠纷,予以重点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对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介入、妥善化解。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事)件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对接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疏导化解。
有效巩固并运用矛盾纠纷化解成果。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不能及时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执行效力。对纠纷当事人及时回访,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执行或后续处理情况,防止纠纷反弹。对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报道,达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用好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确保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及时、数据采录详实、转办交办顺畅、部门协同有力、化解成效显著;运用好该系统分析统计功能,分析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科学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厅促进法治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