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倍加关切,这对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让每一位少年儿童茁壮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法院人努力的方向。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从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到判后延伸,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成立心理测评室,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评估和干预,对适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每一项工作的探索和努力,无不体现着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
未成年人审判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2009年,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合议庭成立后,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和指导工作。在审判中,我们提出了“三个必须”,即庭前必须调查走访、庭中必须教育挽救、庭后必须回访帮教。12年来,少年审判合议庭感化了一个个失足少年,我们坚信:“没有不可挽救的孩子,只要能触及他们心中的善良,所有的失足孩子都可以变好。”
2020年,郴州中院会同郴州市妇联和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成立了郴州女童一站式保护中心,对被侵害孩子实行鉴定、疏导等,帮助孩子摆脱困境。我们的这项有益探索,为一些受害孩子和受害家庭打开了希望之窗。
希望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下,在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法律观念下,我们的司法体制会越来越完善。公正司法、阳光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已经根植于每位人民法官的内心,鞭策着每位司法工作者在法治建设的大道上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