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工作,3月23日至26日,司法厅立法一处会同四川省红十字会赴江西、福建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与江西省红十字会、福建省红十字会进行座谈,分别就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财产与监管、保障措施、经验做法以及对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立法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调研组一行还走访了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便民服务中心、南昌县洪州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澄碧湖社区红十字会,福建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基地,实地了解乡镇、学校、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情况以及救护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学习两省红十字会参与基层治理的工作实际,深切感受到红十字工作与群众紧密联系的血肉关系,感受到红十字工作在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上的独特作用。
通过此次调研既学习了经验,也加强了交流。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收两省的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取长补短,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