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延晓 于清磊 文/图)近年来,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契机,坚持“清底数,定制度,严管理,创机制”的执行思路,全面落实公正文明善意执行理念,执行公信力不断提升。2019年至2020年,该院连续两年执行综合质效指标位列德州全市第一。2017年3月,该院执行局被荣记集体一等功。2019年4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夏津法院院长宋磊表示:“我院对标对表‘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聚焦执行薄弱环节,以‘刮骨疗毒、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执行改革创新,绝不让判决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法律白条’。”
■底数清、权责明全院执行一盘棋
破冰不易,开局尤难。从2017年1月开始,夏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通过调研发现存在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权责不明,办案存在随意性;人员结构老化,力量薄弱,干事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决心从集中清理执行旧案开始突破。
2017年2月,该院将多年来未实际执行完毕的1415起案件依职权全部恢复执行并录入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彻底兜清了案件底数。将2名有干劲、责任心强的员额法官分别调整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和专职审委会委员岗位上,均列入执行实施办案团队。施行末位淘汰,将排名垫底的2名执行法官、3名执行员调离执行队伍,再充实2名法官、5名执行员、5名书记员,配备10名法警并设立专职执行警队。成立5个“1+1+1+2+2”模式执行实施团队,即每个团队以1名执行法官为办案核心,审签各类法律文书;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为办案辅助,协助做好辅助事务性工作;2名执行员为实施主体,实施具体执行行为;2名法警为强制保障,参与送达、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实体化运行执行指挥中心,设立网络查控团队负责诉前、诉讼保全、立案启动和网络查控,迅速廓清了执行部门、团队、人员职能。树立执行全院“一盘棋”思想,后勤优先保障执行,人财物向执行一线倾斜,审管、政工、宣传等部门联动策应,迅速激发了办案热情。
仅2017年,夏津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97件,执结3247件,实际执结率达到45.85%,执行法官人均办案达到679.4件,所恢复执行的1415起旧案全部办结,一举甩掉了旧案累积的沉重包袱。
■定制度、严管理流程精细无缝隙
“从立案执行到我拿到赔偿款,仅用了10天,感谢夏津执行法官!”因事故导致三级伤残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军给执行法官毕延凯送来了感谢信。
2019年6月,原告王某军诉被告山东某环保公司、湖南某环保实业公司131.1万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裁判文书生效后,王某军于2020年1月3日向夏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启动执行立案,经集中网络查询发现并无可控执行财产。随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经调解并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于1月13日将赔偿款及相关费用1343497.7元全部过付完毕。
“创新执行机制,就要向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全面“开刀”,彻底打破一人包案、权力集中、缺乏监督的传统执行模式。”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君说。
从2018年1月起,紧紧围绕分段集约思路,该院制定了《规范执行指挥中心职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办理涉执申诉信访案件流程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管理规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等13项流程管理制度,以“扁平化”管理为目标,以突出执行指挥中心“大脑”为核心,以强化执行实施为重点,将执行案件流程划分为集约查控、执行实施、财产处置和执行裁决四个阶段。
配备2名人员专司网络集约查控,执行指挥中心兼负平台建设、节点掌控、执行异议等9项职能,24小时内启动执行立案,两日内利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落实集约查询财产线索,三日内完成查人、查车、查存款、查工商登记,向被执行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将案件分流至执行实施团队。
4个执行实施团队对查控财产采取划拨、扣押、提取等处置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拒不协助执行和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即时采取强制措施;在党报党刊、地方电视台、法院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连续公布“老赖”信息,全部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针对“骨头案”“老大难案”,团队随时打破建制、灵活组合、各个击破。
对于查控到的被执行人财产,快速分流到财产处置团队并通过山东不动产登记进行评估拍卖及处置;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随即转至裁决团队依法办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落实终本退出机制,并装订执行结案卷宗。
全程信息化跟踪执行案件,构建执行数据可视化系统,实现办案流程在线、全程留痕、多层次监控,执行系统对案件信息智能化读取、识别,实现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关键节点自动回填。规范终本案件管理,逐案核查整改,设立动态电子台账。定期查控终本后被执行人财产,并视情况随时恢复执行,利用大数据功能分析案件质量,控制执行期限,实现全程留痕。加强执行案款管理,款项收取、保管、发放由专人负责,案款流转与处分全程留痕、不留死角。
机制创新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激发了执行潜能。2017年至今,该院先后集约查询34266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人员6163人次,曝光“老赖”信息6240条,落实司法拘留758人次,罚款129人次,100%利用网络拍卖5566次,拍卖成交1.31亿元,对门某等3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执行平均办案期限缩短了24%。“夏津法院善于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整合资源,创新执行机制,避免了“法律白条”出现,为这种突破自我、敢于担当的精神点赞!”1月11日,山东省人大代表杜海霞到夏津法院调研时如是肯定。
■内整合、外联动执行监督赢公信
“杜庭长,我服了,我愿意配合自动履行!”1月5日,被执行人靳某找到执行法官杜杰,主动要求履行付款义务。原来靳某欠孙某14.2万元货款,四处躲藏拒不配合执行。经新盛店镇大李庄网格长李某生协助排查线索,发现靳某名下有一家具商铺并被内弟秦某租赁。为及时查控财产,1月7日,执行法官邀请2名人大代表和1名电视台记者现场监督、见证执行查封现场,靳某拒不配合并当场撕毁调查笔录,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对靳某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靳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
“我参与了2起执行协查案件,协助执行送达5次、辅助化解信访老案1件,既减轻了基层涉诉信访压力,也在法院执行与基层治理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夏津县人大代表、新盛店村党支部书记王世喜说。
创立“执行+网格”机制。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对接站,夏津法院依照管辖范围划分5处法庭责任片区,10名法庭干警兼职乡镇执行对接,在各乡镇网格片设立14个执行联络站,在社区、企业、学校、村落分设367名执行网格联络员,协调将协助执行纳入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考核内容,构建网格员协助送达、查询协查、前置调解、督促履行、化解信访机制,即时向网格员推送失信名单、限高名单、悬赏公告等信息,实现了综治平台与执行指挥互联互通。
推行“执行+监督”机制。针对执行“骨头案”,夏津法院制定了《夏津县人民法院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制度》,主动邀请2至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现场见证执行,采取现场查看、跟案监督、填写评议卡、询问承办法官、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结案后执行法官向受邀代表委员提供结案报告,有效地提升了执行的威慑力和社会公信力。
构建“执行+保险”机制。夏津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执行中引入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司法救助保险业务,以保险形式降低诉讼当事人和执行申请人负担。制定《夏津县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在涉及赡养、扶养、抚养、工人工资等涉民生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又有困难的情形时,经申请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信访压力。
着力构建常态化执行公开制度。当事人可以利用手机短信、法院网站、案件查询系统、微信平台查询案件节点,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和信访化解举措,实现了以公开赢公信。
2019年以来,该院推动网格员参与执行实施协助9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现场监督案件71件,公开案件节点信息29820条,兑付执行悬赏赏金16.7万元,对14名特困申请执行人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23.5万元,稳妥化解了曲某竹、张某英等7起信访老案。2020年,受理执行案件2649件,执结2651件,首次实际执结率为73.15%,实际执行到位率为50.27%,执行完毕率为38.34%,同比2016年分别提升了4.04、6.37、4.95倍。
重锤锻剑奇锋现,气势如虹贯长空!改革创新,正在士气旺盛的夏津法院,激发更大的执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