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鄂尔多斯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甄华的一封公开信
——七旬老汉艰难的维权之路何时了?
尊敬的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甄华你好:
我是东胜区罕台镇罕台庙村村民郭里锁,现年75岁,2012年我承包的592亩土地,澄地100余亩,另祖传小庙一座,被色连二矿征用,我多次找村支书、镇长、镇书记落实我的土地补偿款,不予解决,再从区、市到自治区,一直诉到中央第八巡视组,至今已快9年了。中央巡视组也转办东胜区政府逾百余天了,可乡政府依然推诿扯皮,让我去鄂尔多斯信访局,信访局又让去纪检委,一个劲地互相踢皮球。那是能绕就绕,不能绕也绕,我感到万分无奈和不理解,怎么会这样?
后看到3月17日,你主持召开的关于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内蒙古开展常规巡视相关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老汉我当即满怀信心和期待,坚信党会对上述干部不作为的行为零容忍,绝不会让我这个年老体衰,已过七旬的老人再因应该依法补偿的征地款不补偿,仍然要四处奔波。我希望早日落实我的征地补偿款去向,不能不明不白,或被人分赃,应及时追回,及时发放给我。
现致信给你,望你能够依据中央巡视组安排,依据内政发【2011】143号《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责令相关部门快速予以解决,使我早日得渡天年。 谢谢!
致信人:郭里锁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