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3月26日,池州中院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组书记、院长孙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桂建明主持会议,院机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换届选举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共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朱正平代表上届机关党委作了工作报告,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朱洪莉作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7名、机关纪委委员5名,等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及机关纪委书记。
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朱正平代表新一届机关党委(纪委)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在总结成绩、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开创我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党员的信任。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孙康对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严肃政治生活,提升党建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机关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有考评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