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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安排,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一)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系统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宣传培训讲座1600余场,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理论文章1100余篇,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二)认真履职全面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对标对表精准贯彻。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制定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2020年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渝中区、永川区和南川区分别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示范项目,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评价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在法治轨道上战疫情促复工

(一)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第一时间依法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抓好“四个工作面”,做好“两大保障”,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本地新增确诊病例零增长,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本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双清零”。严把依法防控法治关,及时出台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清理24部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法规规章和471件配套规定。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163.85万次,普法受众近5000万人次。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打好复工复产主动仗,为复工复产注入法治力量。开展“助企抗疫·司法同行”专项行动,发布《重庆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指引》,组建41个复工复产律师服务团,为108个园区、6349家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调处涉疫涉企纠纷7093件。加强重要领域行政执法,开通“疫情失信曝光台”,实施跨地区、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三)法治护航经济发展。推行制度供给稳企、依法行政护企、法律服务惠企、普法宣传助企“四大工程”,着眼市场治理现代化,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黄桷树计划、凤凰计划、扬帆计划“三大计划”,开展专题辅导培训43次,覆盖240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助力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困境企业重组重生、涉外企业拓展市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园区线下服务覆盖率达80%。

三、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7件,制定《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等市政府规章9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完成971件市政府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审查市政府规章9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338件,废止、修改市政府规章16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7件。

(二)协同推进川渝法治合作。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成渝地区一盘棋,协同打造区域法治、法律服务、监管安全、法治人才“四个共同体”,签订律师、公证等14个方面合作协议。深入推进川渝通办,第一批95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网通办”,跨省户籍实现“一站式”迁移。建立川渝农业、水利等多个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探索“跨界+联合”新模式。

(三)助推依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法治进村居”“脱贫攻坚·法治同行”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7500场次,提升贫困地区群众法治意识,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舆论引导相结合,排查管控各类重大风险点,依法妥善处置公共安全、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配套制度,推动出台《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衔接,推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围绕“八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成立西南大数据法律研究中心,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方面立法工作进度,制定《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出台《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制度供给,为推动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集中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923项、公共服务事项175项。精准下放行政权力,分别向重庆高新区、北碚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18项、10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开发布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56项证明不再要求企业群众出具,累计取消证明事项902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审批事项由203项压减至100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30项改革任务和100条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事环节、材料、时间、费用。

(二)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市监管平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3.5%,结果公示率达100%。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51个市级部门依据“红黑名单”实施奖惩。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归集监管事项3.24万项,汇聚有效数据4538万条,实现监管数据全面归集、监督过程全部公开。

(三)优化政务服务。“渝快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办件量超过1.4亿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97%,网上可办事项超过95%,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综办”窗口和事项数量均超过80%。“渝快办”“天府通办”全面联通。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100%。有序推进“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呼叫中心如期上线试运行,整合各类非紧急热线109条。

五、以科学规范为导向,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法定程序和适用条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库,市政府参事、市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质效。全程跟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所有市政府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核。

(二)合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8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赋权306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乡镇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执法问答、执法人员培训办法,指导13个市政府部门完善本行业领域行政处罚基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组织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

(三)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全年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267件、市政协提案1052件,实现满意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592件。加强审计监督,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项目。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财政预算、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8.2万条;召开市政府和市级部门新闻发布会179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扎实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制定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首次组织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实务专家、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人员成立评估专家组,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打分、出具评审结论等方式对所有区县(自治县)和12个市级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对标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精准梳理典型总结推广。

六、全面夯实治理基础,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不断增强普法守法实效。聚焦“关键少数”,组织1.58万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现场考试,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各区县(自治县)和67个市级单位年度普法计划进行评审。创新“普治结合”联动机制,建立执法机关普法联系点150个,把执法普法融合发展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深入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公共卫生领域普法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5万余场次,覆盖2200万余人次。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云听证”机制,行政复议实现全覆盖全流程网上办案。探索复调对接,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初步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良性互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48件,审结3086件。

(三)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措施,明确17项服务实施标准、42项发展指标,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评价满意度居全国第6位。成立涉外仲裁专业委员会、重庆临空政策法律服务国际中心和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立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培育21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建立164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

(四)多元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导入程序,有序推进“诉访分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创新开展人民调解预防“民转刑”“民转群”“民转极”案件专项行动,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

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职能转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社会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在谋划“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针对性解决。

2021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我们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yfzs/202104/t20210401_9059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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