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成员单位间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效力衔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3月15日,鹤壁市印发了《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季度会议规则》,着力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头雁效应”,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规则》共分六章十七条,涵盖了季度会议的内容范围、组织程序、决策实施、纪律要求等内容,明确了讨论决定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原则。基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则》明确规定了季度会议可以适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邀请议题涉及相关部门的领导、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列席会议。同时,《规则》还对议决事项的处理方式、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形式和时间作出了详细规定。
近两年以来,鹤壁市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大多数”,通过出台系列举措,不断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群策群力、齐抓共进的工作活力,持续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