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4月1日上午,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甘肃旅游智库专家、行业企业代表等参加立法论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学功,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锡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和省文旅厅、司法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省文化和旅游厅就《条例》的修订背景、起草过程及修订内容作了介绍说明。与会专家学者和行业实务工作者结合上位法规定以及甘肃省情实际,围绕旅游业的管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指出,下一步,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上位法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立法原则,结合甘肃实际,严密体例结构,在充分吸收采纳立法论证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工作质效,尽快完成相关立法审查和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