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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1年3月31日

  

  全文如下: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贵州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020年,贵州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一是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专题学法,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职责、清单式提出要求,并组织开展督察。

  二是抓实问题整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按照突出工作实效、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调整优化考核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专项考核目标”调整为“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重新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将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等列为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组织全面梳理《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111项实施任务基本完成。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坐地起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在脱贫攻坚项目决策、制度建设、矛盾化解等方面强化法治保障,加大法治扶贫力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推进商事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47044件。

  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依法公开权责清单,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自行设定证明事项,编制公布省自行设定确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将审批服务事项整合打包,省市县三级共推出21452种“集成服务套餐”,打造“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得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批示肯定。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连续四年位列全国前三。

  三、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严格落实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报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后印发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6项,制定、修改省政府规章3项。围绕疫情防控和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开展立法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草案修改建议12项。

  二是行政立法机制不断完善。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预备立法项目评估办法(试行)》,建立预备立法项目评估退出制度,确保法规规章“急用先立”。

  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效加强。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组织对1979年至2019年期间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9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完成1222件涉及民法典实施、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决策质量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逐步完善。制定《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县政府修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压实政府及部门法律论证责任,保障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省政府法律顾问室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等方面制定的重要文件提供咨询论证意见100余条,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效。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开展优秀政府法律顾问事迹和先进工作经验推介活动,汇编政府法律顾问优秀案例,指导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农业、交通运输等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各市县通过综合执法改革,大幅归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精减执法机构,下沉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多头执法等问题。

  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完善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抓、省司法厅具体牵头的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第一批省级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规范行政裁决工作。

  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化稳步推进。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并与国家系统完成对接,基本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主要业务信息化管理。建设全省通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

  四是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指导培训,组织1220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对7742名行政执法人员、286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

  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化解开创新局面

  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推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促进当事人平等协调、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0440个,人民调解员102245人。县级设立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96个,乡镇派驻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3149人,实现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县乡全覆盖。

  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成立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摸底调研,起草省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前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相继出台了改革工作方案。推广应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自2020年6月起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在线办理。编印《贵州省行政应诉败诉案例汇编》,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活动。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运行管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日均访问量600余通,群众满意率98.43%。全省共有律师10508名,律师万人比达2.8,提前实现2.3的万人比小康指标。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532件,公证案件118208件,司法鉴定案件45080件,仲裁案件3084件。

  七、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绩

  一是着重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通知和工作方案。邀请著名民法专家孙宪忠教授为全省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对省市县乡四级近4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遴选组建省级百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民法典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近200场,覆盖3万余人。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共有101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及格率95.7%,共有60万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贵州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旁听庭审。

  三是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省领导率队分赴9个市(州)和部分省直单位开展“七五”普法实地检查验收,督促指导解决发现的问题。10月迎接国家“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专项抽查,并得到专项抽查组高度评价,获得司法部书面表扬。抽查期间,司法部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测评和问卷调查,我省普法工作满意率和覆盖率在全国排名靠前。

  虽然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还有差距,一些重大行政决策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到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作用发挥还不够。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差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任性执法仍有发生。

  三是对标一流营商环境还有差距,有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是基层行政机关法治人才较为短缺,法律专业人才普遍缺乏。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全省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广泛开展专题学习和贯彻实施。

  二是制定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措施。对标中央即将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程序报请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是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民法典。积极推进我省涉及民法典的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健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组织制定进一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分工方案,明确有关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广泛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四是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行政审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积极推行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清单管理制度。

  五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认真查找问题症结,举一反三,重点对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省级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市县尽快落实改革任务,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七是以法治毕节带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引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动全省涌现更多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八是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专项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府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府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人才经费保障等工作的督察,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zyw/202104/t20210402_67669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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