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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推进全区森林公安改革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新警种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31日电(张聿修)3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森林公安改革的相关情况。

  据发布会介绍,为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警务机制和勤务模式,打造一支强大、规范、专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新警种,在政策主管部门的精准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公安厅推进全区森林公安机构、职能、编制调整各项工作。

  具体改革内容包括将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与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机构整合、职能融合,重新设立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磴口沙漠林业分局机构职能编制下划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重新组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调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及所属局机构职能编制,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在原有职能职责基础上,增加侦办辖区矿产、生态环境、生物安全、草原领域刑事案件职能,将监管、看守、拘留等职能划转至地方公安机关;参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与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整合模式,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森林公安机构改革。

  据介绍,在全区构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三级机构体系,能够确保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机构职能更加完备、政令警令更加畅通,从而实现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优化,建立起运行高效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同时,通过此次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和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两个厅直属森林公安局的职能定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将显著提升,着力打造出内蒙古维护生态安全的两个“拳头”。森林公安改革后,将全面纳入到全区公安发展整体布局框架内,能够充分利用信息研判、技术手段、警力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开展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作战,形成有效打击合力。

  责任编辑:张枨

  

  


原文链接:http://gat.nmg.gov.cn/information/nmg_gat47/msg22070237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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