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说明过于简单,反映不了到案前调查部门掌握问题情况和到案后供述问题情况……”这是日前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开展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座谈会讨论时的场景。
此次座谈会主旨是对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让全区各职能单位在职务犯罪查办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统一认识,准确理解把握《意见》规定,将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到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中。随后,各单位重点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追诉时效等8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如何紧抓“法法衔接”关键点,推进监察执法与司法工作高效衔接,稳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今后我们会加强对《监察法》和《意见》的学习,在办案实践中多磨合沟通,最大程度促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高效化。”该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娟表示。
“在法法衔接过程中,我们要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的‘生命线’,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注重统筹协调,建立高效、顺畅的法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法衔接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公检法等各职能单位的沟通交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