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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将小区绿化人行道硬化为车道?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原状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林某、陈某某系大足区中天国际“香山御景”小区9幢的业主,“香山御景”小区由中天房地产公司承建。2017年,香山御景业委会与中天房地产公司等在未取得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9幢后面的“绿化人行道草坪”硬化为了车道,导致小区车辆通行行驶,造成消防通道井盖异响,严重影响了9幢楼业主休息及居住环境。林某、陈某某与9幢其他业主多次找到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反映前述问题未果后起诉至大足法院。大足法院审理后,判决大足区棠香街道报恩社区香山御景业主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香山御景”小区9幢后面的已硬化为车道的部分按照原设计规划图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香山御景小区业主委员会未主动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充分考虑小区人员进出方便的前提下,最终确定了将违规硬化车道围堵但预留充足人行通道的执行方案。3月4日,大足法院出动12名干警到场实施恢复原状执行,历时4个小时,圆满执行完毕。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是全体小区业主共同的家园,对小区进行管理整改不能以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应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和谐相处。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978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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