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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借款拒不归还 法官释法当场支付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外地男青年王某通过微信向朋友戴某借款5000元后,两年来拒不还款,近日,祁门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微信借款纠纷案件,被告当场还清借款。

  戴某和王某系一般网友关系。2019年1月的一天晚上,戴某在家接到王某的微信呼叫,声称自己手头资金紧张,需向戴某借款3000元消费,春节前就会归还,戴某当时就爽快地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3000元,过了一个小时,戴某又接到王某的微信,说3000元不够,需要再借款2000元,戴某通过微信转账又借给王某2000元,共计借款5000元,王某一直没有出具借条给戴某。2019年春节过后,欠款到期后,戴某多次联系王某归还借款,王某以困难为由一再推拖,后来甚至电话不接微信不回。2021年3月戴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收案后,鉴于戴某不知王某的经常居住地和身份证号码,也没有借条等情况,法官采用“电话+微信”沟通调解的方式,立即向王某了解核实借款情况,在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法官约定双方一起到法院处理借款事宜。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对处理该问题的看法和依据后,结合案情向王某耐心讲解遇事找法是正当途径,讲解了法条规定、处理过的类案情况等。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场用微信转账给戴某5000元,并向戴某表达了歉意,两网友握手言和,一起借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47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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