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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需谨慎,切勿冲动为爱“买单”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90后女孩小美替恋人小斌向他人借款20万元并抵押了自有房产,而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最终无奈为爱情“买单”的民间借贷纠纷。

  小斌系小美的前男友,两人恋爱期间,小斌因资金周转需要,想要向本案中的原告即债权人借款。债权人认为小斌名下没有可供抵押的财产,怕将来债权难以实现,遂不同意借款给小斌。为解小斌燃眉之急,热恋中的小美出面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用自己的房产为该笔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将借款打到了小美的账户上。借款到期后,因小美未偿还借款,债权人将小美起诉到了法院。

  小美称,借款实际系小斌使用,且两人现已分手,小美百般不愿偿还该笔借款,但由于借款合同是小美签订的,20万元借款也打到了小美的账户上,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要求小美还款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在鼎城法院的主持下,小美与债权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小美分期偿还该笔借款,同时,法官向小美释明,小美可向昔日的恋人小斌追偿该20万元。

  法官提醒,热恋中的情侣面对对方的大额资金需求应当保持适当的理性,切不可一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否则也会向本案中的小美一样,让自己卷入到了一场本不该有的纠纷中,耗时耗力地为爱情“买单”。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50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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