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结束后,青海立即召开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交流推进会,总结交流学习教育环节经验做法,部署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五督导组莅会指导。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杰翔、张泽军出席。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訚柏讲话,对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要以自查自纠“清瘴”
一要在思想发动上下功夫。要把自查自纠作为查纠问题的切入点,组织政法干警全面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要注重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法宝,按照“五必谈”、全覆盖的要求,做深做细思想工作。要通过谈心谈话,帮助有疑虑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争取主动。二要在自我检视上下功夫。要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自查重点,紧紧抓住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问题不放,真正把突出问题找准找实。要突出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在自我检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自查自纠。三要在警示震慑上下功夫。要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这一鲜明导向把握好、坚持好,深刻阐明“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道理,切实消除一些干警的侥幸心理和思想障碍。
二、要以组织查处“立威”
一要注重问题线索收集。要拓宽规范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要充分运用网络手段,对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智能化大数据排查。要强化与扫黑除恶衔接,对我省“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二要强化核查办理效能。要建立重大案件线索挂牌督办机制,必要时采取领导包案、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深查真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不得降格处理;对查否的线索,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背书、存档备查。要对各级政法机关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适时组织开展政治督察。三要提升政策运用水平。要依纪依法严格执行政法干警“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明确政策适用时间、适用对象、处理流程、审批权限。对调查核实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让主动坦白、真诚悔过的干警依法依纪得到宽大处理,让拒不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受到从严处理。
三、要以专项整治“祛病”
一要切实找准“病灶”。要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抓起,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基础上,重点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二要全面检视“病因”。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表现,找准侧重点、提高针对性,深挖部分干警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的深层次诱因和根源,为分类施策、对症施治、抓源治本提供精准靶向。三要着力清除“病根”。要坚持依纪依法加大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案件评查暴露的死角盲区、顽瘴痼疾整治遇到的堵点痛点,逐项列出整改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四要注重预防“病患”。要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把查纠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严防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隐形变异、出现反弹。
四、要以查纠整改“提效”
一要提档加速,从严从快推进。要加快节奏、严格标准,谋划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部署,在抓好学习教育环节评估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决克服“转段”就是学习教育环节结束的思想,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二要优质高效,不折不扣落实。要严格对标对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查纠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紧盯问题立行立改、扭住问题建章立制。要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做亮自选动作。要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眼做好当前政法各项工作,确保“当下治”与“长久立”一体推动、同向发力。三要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各地要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顺畅衔接、责任无缝承接。要落细落小查纠整改环节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协同责任、指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在中央督导组和省级驻点指导组的督促指导下,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