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四个加强”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破产审判行为,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成立以来,重庆破产法庭承担起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办理破产”指标提升的主力军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586件,审结1248件,清理债务434.73亿元,盘活企业资产116.78亿元,有力助推重庆作为营商环境咨询服务评估城市得分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拧紧思想教育“总开关”。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习计划12期,坚持“三必学”、“三常学”、“两选学”原则,切实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等的学习贯彻,确保干警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领导干部带头学,庭领导坚持每期参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中心组学习内容和要求。党支部分主题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由庭领导、党支部委员领学,其他党员讨论发言,全年组织支部集体学习12次。各合议庭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分散学,党员干警坚持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微信群分享等方式主动学。
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同部署,筑牢支部建设“新堡垒”。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与破产审判主责主业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及时成立破产庭党支部,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履行好管理教育干警职责。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安排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提出工作要求。严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以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以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鉴,认真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教育引导干警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针对破产庭挂职锻炼干警及聘用制人员多、各类人员经历背景复杂的问题,坚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提出廉政要求。支部涌现出“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重庆市审判业务标兵”等先进典型,并以身边先进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干警。
三是聚焦破产审判权力规范化运行,织密制度机制“防护网”。主动排查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隐患,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切实把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全年制定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指定办法》《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付办法》《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细则》等规范性文件8件,着力提升破产审判规范化水平,切实防范廉政风险。特别是着力抓好管理人选任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如在《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指定办法》明确规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的,须由院监察室监督摇号过程。自主研发包含案件统计、视频监控、庭审在线、访客系统、人事信息、门禁车辆等6个模块的数据集控中心,实现案件办理、开庭规范等环节可视化动态监管,提升工作规范和审判质效。不断推进案件办理公开透明,结合破产案件办理特点,建立破产案件大数据统计台账,分4类案件科学设置106个统计项目及指标,做到“一案一填”,提升内部风险防控能力,构筑一道坚固的拒腐防变“防火墙”。
四是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守住纪律规矩“生命线”。坚持“个案监督+外部监督+廉政监察”三管齐下,坚决防止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问题发生。严格执行案件办理合议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全庭法官会议讨论和审判委员会研究,防止案件承办人以案谋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案事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上级监督指导,参与成立专案领导小组1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年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共50余人次;召开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2次,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院派驻破产庭专职廉政监察员日常监督和关键环节监督,同时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1名,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常态。共接受专职廉政监察员监督破产管理人随机选任391次,3件案件中参加破产案件管理人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审查监督。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核查信访举报线索,切实强化破产审判的监督执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