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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亮剑”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作为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大家要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心中有纪、从严律己。”近日,在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严禁酒驾专题警示教育会上,镇纪委书记对参会人员进行警示。

  近年来,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推进监督执纪关口前移,把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着力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优势,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远离“酒局”。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微杜渐。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办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同时,开展严禁饮酒驾驶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带头遵守党纪法规,筑牢思想防线。注重以案促改,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较多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主动约谈,督促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据悉,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酒驾醉驾触犯党纪国法,害人害己。我们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2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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