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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近日,省民政厅、省妇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进一步维护全省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据悉,《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明确提出7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争取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提供独立私密场所。二是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三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组织及人才,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四是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通过富有仪式感的颁证服务,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五是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充分发挥其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和社会教化功能。六是加强婚姻家庭教育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妇女问题研究会等平台资源优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七是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平台进行宣传,倡导全社会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合力。统筹考虑群众基本服务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坚持改革创新,发扬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4/t20210409_59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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