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莽崇山,春雨绵绵。
3月31日一早,五峰县五峰镇“背篓法庭”出发,员额法官及助理一行4人,带着国徽、横幅、标牌和7本卷宗,冒雨向西,进入大山深处。
上午10时到达第一站,湾潭镇三台坡村,向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送达判决书。被告人并未出庭应诉,也未主动提供具体住址,为找到他,大家在雨中很费了些周折。
当承办法官陈俊将判决书送达,又耐心解释判决内容后,当事人很惊讶,也很不好意思,连声表示一定积极履行判决。
第二站,五峰县最偏远的牛庄乡金山村。
为赶时间,“背篓法庭”找到一条近道,在崎岖蜿蜒的山村公路驱车近3个小时,每遇一处斜坡,先停车,观察山上有没有土石滚落迹象,然后快速驶过。途中简单午餐后,下午1:30,到达金山村村委会。
来不及休息,立即找了间会议室,悬挂国徽、条幅,庭审现场简陋而不失庄严。
当事人到庭后,法官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第二次开审。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补充提交了证据。庭审近2个小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有条不紊,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
第三站,下山前往采花乡星岩坪村,是受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委托,向当事人张某送达诉讼文书。
几经询问,找到张某家,却无人在。法官找到张某父亲,电话经张某同意,在现场人员见证下,将文书留在张父家中。
再次出发,已是傍晚6时许,大家马不停蹄,奔往20公里外的傅家堰乡,为次日的任务缩短路程。
4月1日一早,大家先驱车爬山,前往傅家堰乡田家山村,对一件离婚纠纷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随后原路折返,下山前往该乡鸭儿坪村。
鸭儿坪村山大人稀,山路险峻,在村干部带领下,大家先后前往5名村民家中,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住房财产分割现场调查;对另一起离婚纠纷被告人“下落不明”进行现场走访;还有一起案件,原告与被告是邻居,因修建房屋引发争端,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对事实争议各执一词。承办法官卢新荣仔细询问,勘察走访,现场排期开庭,当即送达了法律文书。
这三起案件,从山脚到山顶,途中下起大雨,路滑难行,大家只好弃车步行。“20年前,前辈们就将‘背篓法庭’送到了田间地头,现在村村通了水泥路,我们比他们方便多了。”五峰镇法庭副庭长卢新荣气喘吁吁地走,气喘吁吁地讲“背篓法庭”的历史。早在2000年,五峰法院就背上背篓,装上国徽、案卷、标牌,跋山涉水走村入户,将“背篓法庭”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坝……
下山已是下午2时许,返回主干道“二叉口”,是下午4时许,4名法律工作者饥肠辘辘,终于吃上了午饭。
2天,4人,5个深山乡镇,500多公里山路跋涉,7起案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