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的普法水平决定未来社会的法治水平。如何在“幼苗”阶段就注入法治的养分,让法治意识在每一名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这一直是我省各级各部门长期思考的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云南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发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确保青少年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进校园、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编印青少年法治读本……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种下“法”的种子,为他们撑起了一片法治的晴空。
变“被动学”为“我要学”
“现在开庭,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随着法槌的敲响,近日,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宣布开庭。
“开展生动直观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模式从单纯说教式向学习体验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华区司法局局长王瑜说。
此外,五华区司法局还创新开发‘法治小课堂’青少年系列法治宣传教育课程,实现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可视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建立了由区属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和律师共同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库,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一对一”法律志愿服务工作。
在昆明市西山区的各中小学校,每周都安排了不少于1节的法治教育课,每学年不少于40节,开课率达到100%。真正做到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开展“模拟法庭”、开发“法治小课堂”、“送法进校园”……这只是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以来,在青少年中运用创新方式普及法律知识的一个缩影。
“在全省‘七五’普法规划中,我省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4个重点对象之一。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雷云波说。
与此同时,各州市司法局创新举措,采取“菜单式”普法,由学生们自主“点菜”。楚雄州针对不同的学校情况宣讲不同的普法内容,并将传统的“填鸭式”教育变成创新的“提问式”教育,对高中生,普法人员宣讲法理知识;对初中、小学高年级学生,普法人员除讲授法律知识外,更注重安全防范教育;对升学任务比较重的重点学校在校生,则侧重减压及心理方面的辅导;对山区、坝区学校在校生,开展真情关爱活动,侧重防范和维权方面的教育。
双柏县对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的中心学校开展民族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在大力开展民族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利用学校法治课,由彝族老师用彝族语言为学生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
此外,我省各地各部门以妇女节、儿童节、国际反家暴日、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及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90余个教育基地担重任
“不放夹子老虎不怕,没有法律约束人不听话”“不放盐巴的菜味不香,没有道德的人无人爱”“猎狗不训练不会撵山,孩子不教育不会成才”……
这是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民族谚语长廊上的谚语。该长廊主打“民族特色牌”,挑选了西双版纳世居的13个民族中涉及法治、道德伦理、事理的谚语进行宣传。在背景图案的搭配上,以当地风光、民风民俗为主,力求在法律条款相同的基础上体现不同的地方特色,让青少年在学习法律知识之余欣赏到家乡的美丽风光。
一名参观的教师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普法内容贴近实际,图文并茂,既不枯燥说教,又有当地民族特色,受到学生的欢迎。
该基地同时融合校园内原有的省民族团结示范点、州交通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成为一个集法律知识、道德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为一体的青少年综合法治教育基地。
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我省针对青少年普法的一项“硬性指标”,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迤权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建设每个县不少于1个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目前已有90余个投入使用,接待参观者30余万人次。
此外,我省各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据统计,目前,全省共配备法制副校长1.5万人、法制辅导员1.4万人。
切实推动“送法进校园”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省司法厅切实发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作用,认真履行好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的职能职责职权,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以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为重点的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指导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省民政厅等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普法目标、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等,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积极支持并配合教育、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完成宣传贯彻的工作目标。
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还与省教育厅联合编印具有贴近性和本土性的云南省青少年“七五”普法读物《青少年学法手册》,作为“七五”普法期间“法律进校园”的主要读本,也是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读物,填补了相关读物的市场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