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要求,为做好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贯彻先急后缓、慎立多修、少而精的原则,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切实精选项目,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推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省人民政府2021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分为力争年内完成项目(一档)、预备项目(二档)。
(二)请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部门认真填写《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对提出立法项目的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说明。由于目前正在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计划列入打包修改的项目不填写该立项建议表。
(三)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要依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结合立法后评估的成果,以及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报送的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要注意与2020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行衔接,开展重点研究并说明与相关省级部门的协调沟通情况。
(四)各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由省司法厅结合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协调研究,对拟列入立法计划一档的项目分别组织立项论证并与省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相衔接后,再拟订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五)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部门,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报告和立项建议书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329055081@qq.com。立项建议表请登录云南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yn.gov.cn)立法工作栏下载。
附件: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