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云南省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云普办〔2020〕4号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司法局、普法办,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普法责任部门:
现将《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收官和“八五”普法规划谋划这条主线,着力推进云南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上下当前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教育引导全省干部群众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动力。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及省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云南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统筹安排好2020年全省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好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组织开展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整体联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6.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通过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法治宣传
7.深化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好我省《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从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推动扶贫工作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配合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生态保护修护工作的开展,大力加强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我省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突出宣传好我省高原九大湖泊保护条例,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9.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结合云南边疆特点,围绕“强边固防”持续加强边境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强边固防”和“兴边富民”的要求,抓好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以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为依托,在全省特别是边境地区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恐反诈、反走私、反偷越边境、防艾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确保边境和谐稳定。
1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及我省人大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律师编印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指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做好全面复工复产相关法治宣传,分区分级、差异化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事权益、食品卫生、消防应急、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12.抓实抓细“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云南省“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州(市)、省级部门、高等学校、省属企业四类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组建省级检查验收组,组织开展全覆盖式检查评价,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检查评估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13.提前谋划我省“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
四、深化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14.调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适时调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宪法法律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内容中的比重。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5.深化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网课等载体形式, 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县(市、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实现全覆盖。
16.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运用少数民族地区“五用工作法”,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重点加强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和抵边村镇建设,为推进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17.突出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向”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增强内容占比和课时,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结合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大普法格局
18.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完成第二批52家省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修订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推动省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9.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省普法办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和云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打造的“以案释法”平台作用,围绕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我省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充分调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栏目制播和撰稿的积极性,制播刊发一批“以案释法”精品普法节目。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专项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之一,适时命名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七、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22.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其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持续组织开展好“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我省三个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3.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通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结果,实施“亮牌行动”。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八、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24.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类普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生产更多更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受众需求的普法产品,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快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对平台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25.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省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分级分区、分类施策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扩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高校专家学者、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七大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兼职普法人才队伍。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