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新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天津自贸法院民四庭一行前往区市场监管局就府院联动促进驻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座谈。
民四庭负责人张俊者介绍了该庭审理的公司纠纷所反映出的案件特点、纠纷成因以及出现的问题,就进一步推动企业登记阶段建立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中对涉诉信息的核查协调机制以及企业简易注销清算责任人送达地址承诺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交换了意见。双方就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通过府院联动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滨海新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不断完善达成了初步意见。同时,从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需求入手,双方拟联合对驻区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活动,组织部分企业高管、股东参与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现场解决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引导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有效建立内部重大分歧解决机制,维护中小企业投资者权益。
下一步,民四庭将在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加快具体合作方案的落实,不断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建设,通过规划指导、政策宣讲、法律约束和定向培训等手段,促进中小企业完善产权制度、健全治理结构;拓展经营视野、强化风控能力,恪守市场规律,通过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促进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运行发展,持续做大走强,有效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利益。